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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國亞洲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QDII)開放申購、贖回和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公告

          日期:2020-07-02  字體大?。?span id="9xd7br5" class="font fontsmall" value="14px">TTT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富國亞洲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QDII)

          基金簡稱

          富國亞洲收益債券(QDII)

          基金主代碼

          008367

          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4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稱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配套法規、《富國亞洲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富國亞洲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QDII)招募說明書》

          申購起始日

          2020年7月6日

          贖回起始日

          2020年7月6日

          定期定額投資起始日

          本基金自2020年7月6日起在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開通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有關本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在代銷機構的開通時間,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下屬分級基金的基金簡稱

          富國亞洲收益債券(QDII)人民幣份額

          富國亞洲收益債券(QDII)美元份額

          下屬分級基金的交易代碼

          008367

          008368

          該分級基金是否開放申購、贖回

           

          2.        日常申購和贖回業務的辦理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開放日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本基金投資的主要境外市場同時交易的工作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開放日的具體業務辦理時間以銷售機構公布時間為準。目前,本基金境外主要投資市場為香港證券市場。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購業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基金管理人規定,對于人民幣份額,單個賬戶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元(含申購費);投資者通過銷售機構申購本基金人民幣份額時,除需滿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購金額限制外,當銷售機構設定的最低金額高于上述金額限制時,投資者還應遵循相關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直銷網點每個賬戶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50,000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單筆20,000元(含申購費);銷售機構的投資者欲轉入直銷網點進行交易要受直銷網點最低金額的限制。投資者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辦理基金申購業務的不受直銷網點單筆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申購最低金額為單筆1元(含申購費)。

          對于美元份額的申購,投資者通過其他銷售機構網點申購的單筆最低金額為200美元(含申購費);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1000美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200美元(含申購費)。各銷售機構對本基金最低申購金額及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本基金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投資者可多次申購,但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超過50%的除外)。

          3.2申購費率

          投資者申購本基金份額時,需交納申購費用。投資者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具體申購費率如下:

          (1)人民幣份額

          本基金對通過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人民幣份額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養老金客戶指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

          a、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b、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

          c、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

          d、企業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

          e、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

          f、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等產品;

          g、養老目標基金;

          h、職業年金計劃。

          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將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非養老金客戶指除養老金客戶外的其他投資者。

          申購金額M(含申購費,人民幣元)

          申購費率(通過直銷中心申購的養老金客戶)

          申購費率(其他投資者)

          M<100萬

          0.08%

          0.80%

          100萬≤M<500萬

          0.05%

          0.50%

          M≥500萬

          每筆1,000元

          (2)美元份額

          申購金額M(含申購費,美元)

          申購費率

          M<20萬

          0.80%

          20萬≤M<100萬

          0.50%

          M≥100萬

          每筆200美元

          基金申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各項費用。

           

          4.        日常贖回業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人民幣份額和/或美元份額時,每次對本基金的贖回申請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點)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0.01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贖回。但各銷售機構對交易賬戶最低份額余額有其他規定的,以各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為準。

          4.2贖回費率

          (1)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投資者認(申)購本基金所對應的贖回費率隨持有時間遞減。本基金(包括人民幣份額和美元份額)的贖回費率具體如下:

          持有期限(N)

          贖回費率

          N<7日

          1.50%

          7日≤N<90日

          0.30%

          N≥90日

          0

          (注:贖回份額持有時間的計算,以該份額自登記機構確認之日開始計算。)

          (2)投資者可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本基金的贖回費用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本基金份額時收取。

          對持續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將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25%計入基金財產;未歸入基金財產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5.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目前,投資者只可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辦理定期定額投資業務。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辦理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最低金額為10元。若代銷機構開通本基金定期定額投資業務,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6.        基金銷售機構

          6.1直銷機構

          1)本公司的直銷網點:直銷中心

          直銷中心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世紀大道1196號世紀匯辦公樓二座27層

          客戶服務統一咨詢電話: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一,免長途話費)

          傳真:021-20513177

          聯系人:孫迪

          2)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m.ikeima.com。

          6.2代銷機構

          1)人民幣份額代銷機構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美元份額代銷機構

          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7.        基金份額凈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2020年7月6日起,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于每個開放日的后2個工作日,通過規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者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情況下,經與基金托管人協商一致并履行適當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并最遲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2020年3月27日發布在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網站(m.ikeima.com)上的《富國亞洲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富國亞洲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QDII)招募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4)有關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的具體規定若有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5)投資者可以登陸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m.ikeima.com或撥打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一,均免長途費)進行相關咨詢。

          (6)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