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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國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申購、贖回業務公告

          日期:2014-12-26  字體大小:TTT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富國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簡稱

          富國消費主題混合(場內簡稱:富國消費)

          基金主代碼

          519915

          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2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稱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公告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配套法規、《富國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國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申購起始日

          2014年12月31日

          贖回起始日

          2014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場內、場外均可接受投資者的申購與贖回。

          2.        日常申購、贖回業務的辦理時間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工作日為富國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申購、贖回開放日。場內業務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時間,場外業務辦理時間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為準,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其他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3.        日常申購業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場外申購本基金時,除需滿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購金額限制外(每個賬戶單筆申購的最低金額為100元),當代理銷售機構設定的最低金額高于上述金額限制時,投資者還應遵循相關代理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網點場外申購本基金,每個賬戶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50,000元,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單筆20,000元。代銷網點的投資者欲轉入直銷網點進行交易要受直銷網點最低金額的限制。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或電話交易系統辦理本基金申購業務的,申購最低金額為單筆100元。

          投資者辦理場內申購時,每次申購金額不得低于1000元,超過部分需為100元的整數倍,最高不能超過99,999,900元。

          3.2申購費率

          3.2.1場外申購費率

          本基金對通過直銷中心場外申購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

          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申購費率見下表:

          申購金額(M)

          特定申購費率

          M<100萬元

          0.45%

          100萬元≤M<500萬元

          0.36%

          M≥500萬元

          每筆1,000元

           

          養老金客戶包括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

          1、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2、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

          3、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

          4、企業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

          5、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

          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并按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除上述養老金客戶外,其他投資者申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場外申購費率見下表:

          申購金額(M)

          申購費率

          M<100萬元

          1.5%

          100萬元≤M<500萬元

          1.2%

          M≥500萬元

          每筆1,000元

           

          3.2.2場內申購費率

          本基金的場內申購費率由銷售機構參照場外申購費率執行。

          4.   日常贖回業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本基金時,每次贖回申請數量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點)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0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贖回。

          4.2贖回費率

          4.2.1場外贖回費率

          贖回費用由贖回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承擔,在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贖回費率隨基金份額持有時間增加而遞減,具體如下:

          份額持有時間(N)

          贖回費率

          N<7日

          1.50%

          7日≤N<30日

          0.75%

          30日≤N<1年

          0.50%

          1年≤N<2年

          0.30%

          N≥2年

          0.00%

          (注: 1年為365天,2年為730天,依此類推)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基金終止上市前持有的原基金漢興份額,持有期限自《富國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基金份額持有人通過日常申購所得的基金份額,持有期限自登記機構確認登記之日起計算。

          本基金對持續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將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長于30日但少于3個月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長于3個月但少于6個月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50%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長于6個月的投資者,將不低于贖回費總額的25%歸入基金財產。未歸入基金財產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4.2.2場內贖回費率

          本基金的場內贖回費率參照場外贖回費率執行。

           

          5.   基金銷售機構

          5.1場外銷售機構

          5.1.1直銷機構

          1)本公司的直銷網點:上海投資理財中心。

          上海投資理財中心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大連路588號寶地廣場A座23樓;

          郵政編碼:200082;

          傳真:021-20361616;

          電話:021-20361818;

          客戶服務熱線: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一,均免長途話費)

          2)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m.ikeima.com

          3)本公司電話交易系統:4008880688(全國統一,均免長途話費)

          基金管理人將適時增加或調整直銷機構,并及時公告。

          5.1.2場外代銷機構

          本基金的場外代銷機構包括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2場內銷售機構

          本基金的場內銷售機構為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并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認可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目前包括愛建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財達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財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財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誠浩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川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大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證券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第一創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開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長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恒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紅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鑫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開源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聯訊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齊魯證券有限公司、日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華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首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太平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源證券有限公司、萬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萬聯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廈門證券有限公司、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時代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銀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英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航證券有限公司、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天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證券(浙江)有限責任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郵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場內銷售機構后續若有變更以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定為準,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6.        其他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4年12月31日起,基金管理人將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各銷售機構及指定網點營業場所、基金管理人網站等媒介公布上一個基金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敬請投資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投資者自2014年12月31日起可以通過本基金的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系統內轉托管和跨系統轉托管業務。跨系統轉托管的具體業務按照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規定辦理。

          (2)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對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進行前述調整須按照《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至少在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刊登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合同》的相關約定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報刊及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

          (4)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14年12月11日《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上的《富國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或相關代銷機構查閱《富國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國消費主題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5)有關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的具體規定若有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6)投資者可以登陸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m.ikeima.com或撥打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一,均免長途費)進行相關咨詢。

          (7)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